交通事故与自赔责保险

交通事故自赔责保险申请,全称是交通事故汽车(包括二轮摩托)伤害赔偿责任保险。该保险是汽车拥有者必须强制购买的交通保险,其主要赔偿的范围包括事故导致的当事人直接伤害、后遗症甚至当事人死亡等场合。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,对于当事人来说,不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,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。

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变故,不仅需要处理身体上的创伤,还要应对随之而来的许多事情。

尤其是在面对交通事故伤害赔偿保险的索赔申请的时候,往往因为缺乏专业的知识,而做出错误的决定,这样的做法通常会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失。

尤其是保险索赔的申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。

在事故的后续处理过程中,受到伤害的当事人需要自己面对很多的后续手续,这会让当事人感到非常的辛苦。

所以,很多人最后选择委托保险公司来帮助处理。

但事实上,关于自赔责保险的事项最好不要委托保险公司来办理!
因为很多时候,委托保险公司的话,当事人是不会收到交通事故所导致后遗症那部分的赔偿金的。


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不一样的是,自赔责保险不仅仅包括交通事故的治疗费、交通费等等,还包括很重要的后遗症的赔偿金额。

所以,选择具有国家资质的行政书士来帮助自己完成自赔责的申请,是非常重要的。

意料之外的后遗症伤害

  很多人认为只有卧床不起、使用轮椅才称谓后遗症,但其实,一些不会给生活造成影响的伤害,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金。
比如,依照伤残分级:

后遗症名称等级赔偿金额
颈椎肌肉的扭伤14级75万円
手脚关节不能弯曲12級224万円
听力损伤11級331万円
脸上出现疤痕9級616万円

※伤残的定级需要通过医院鉴定

这个赔偿金,包括治疗费、交通费等等其他的费用。
后遗症赔偿金的意义不仅仅局限赔偿的金额,它也会影响其他商业保险的赔偿金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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